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03年7月18日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)的关于苏州市婚假与晚婚婚假规定:婚假3天+晚婚假7天=10天。
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,婚假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。[1980]劳总薪字29号规定:婚假1-3天,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,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。通常我们都按***长3天婚假计算。
每一个女生都有一个梦,就是穿上婚纱变成他的公主,就连我们的女神奥...